职能

驻武汉办的职能包括:

经贸联系

  • 藉与湖北、湖南、山西、江西和河南五省当地政府机关及有关机构紧密合作,加强与有关省区的经贸关系;

增进两地之间的了解

  • 向香港特区政府汇报有关省区的发展情况,并向当地政府机关及有关机构提供关于香港特区的资讯;

推动合作

  • 推动与有关省区的合作,包括开拓合作机会,以及协助制订和落实合作项目;

协助推展工作

  • 协助香港特区政府各局和部门推展涉及有关省区的工作,例如与当地政府机关及有关机构进行联系、搜集资料和监察工作进展等;

提供意见

  • 就促进与有关省区的关系的政策和措施,向香港特区政府提供意见。这方面的工作包括搜集资料、进行研究、制订策略、评估建议的措施等;

支援港人港企

  • 与在服务范围内生活、工作或求学的香港人及团体保持联系;
  • 与在有关省区的港企进行联系,并尽力提供资讯和协助,透过有效渠道反映和跟进港企普遍关注的事宜,以及搜集并向港企发布关于当地政策、法规和措施以及经济发展的资讯;

吸引投资

  • 主动提供资料和协助,以吸引当地企业来港投资;

推广香港

  • 透过与有关省区内各界别的沟通和宣传,推广香港的优势和正面形象,藉以促进彼此的经贸关系,以及增进两地社会的互相了解和尊重;

协助港人/出入境事宜

  • 为在内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实务性协助;以及
  • 处理合资格香港居民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、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事宜。